高等教育研究院 2017年 “申请-考核制”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
一、复试名单确定办法
根据考生报名情况,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,由导师根据考生的综合情况提出复试名单建议,经院复试小组研究同意,报研究生院审核。
二、复试时间、地点
笔试时间:2016年12月21日(周三)13:30-16:30
笔试地点:上海交大闵行校区陈瑞球楼242会议室
面试时间:2016年12月22日(周四)8:30
面试地点:上海交大闵行校区陈瑞球楼242会议室
三、面试内容与程序
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、科研兴趣和态度,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,以及考核考生的外语实际应用能力,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、个人品性、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。
1)面试(100分)
包括综合能力、知识背景、科研能力、外语水平等。请考生准备一个15分钟的专题讲座(请备好PPT),可以自己研究或感兴趣的成果为内容,其后与复试教师进行约15分钟的交流。
2)导师综合评价(100分)
导师可根据考生的专业测试及面试成绩(也可再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),判断其从事科研的能力和培养前景等综合素质,并给出书面的综合评价成绩,满分100分。
四、录取方式
1、复试结束后,对体检合格的考生,以总分高低排序,按顺序录取,其中,复试分数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;
2.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,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;
3.拟录取的考生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批后方公布。
五、复试名单
占侃、曲柳凝、史雨静、邓章岩、季小天、董彦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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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2月12日
最后更新于:2016年12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