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教院2018年“申请-考核制”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(第二批)
一、复试名单确定办法
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,由院系初审专家小组决定复试名单。
二、复试时间、地点
笔试时间:2018年5月10日(周四)13:30-16:30
笔试地点:上海交大闵行校区陈瑞球楼242会议室
面试时间:2018年5月10日(周四)9:00-11:00
面试地点:上海交大闵行校区陈瑞球楼242会议室
三、面试内容与程序
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、科研兴趣和态度,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,以及考核考生的外语实际应用能力,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、个人品性、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。
1、面试(100分)包括综合能力、知识背景、科研能力、外语水平等。请考生准备一个15分钟的专题讲座(备好 PPT),可以自己研究或感兴趣的成果为内容,其后与复试教师进行约15分钟的交流。
2、导师综合评价(100分)
3、专业测试(100分)
四、录取方式
1.复试结束后,以总分高低排序,按顺序录取,其中总分低于180分,单科低于60分不予录取;
2.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,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;
3.复试结束后,我院将通过复试者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。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,网上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,向复试合格的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。
五、复试名单
徐东波、沈超、罗青意、林焕翔
最后更新于:2018年04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