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等教育研究院关于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的规定
硕士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应该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。
硕士生在开题报告中,应提交以下两个文件:
一)《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》一份;
二)《论文开题报告》六份。
《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》由研究生院统一制定,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。
《论文开题报告》由研究生自行准备制作,其内容应该包括:
(一)拟定的学位论文题目;
(二)课题的研究意义、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;
(三)课题研究目标、研究内容、拟解决的关键问题;
(四)拟采取的研究方法、技术路线、方案及其可行性研究;
(五)课题的创新性;
(六)计划进度、预期进展和预期成果;
(七)与本课题有关的资料积累、已有的前期研究成果。
(八)预计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;
(九)主要参考文献。
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文字材料必须首先经导师审阅同意。
《论文开题报告》字数一般应在4000字以上。主要参考文献应在20篇以上,其中外文文献应不少于三分之一。
硕士研究生在开题报告会上应就所选研究及其开展的工作,制作成PPT进行约15分钟的详细报告,导师可作必要的解释和说明。学科专家组应对报告人所选课题的创新性和可行性进行重点论证,并就课题的研究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。
学科专家组对研究生的开题报告进行评价,评价结果可分为合格和不合格。对于不合格的硕士生,要给出警告,并要求硕士生提交整改报告。
最后更新于:2010年11月19日